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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网】(记者 覃建行 唐爱琳)2021年1月10日14时,山东省烟台市下辖县级市栖霞市西城镇正在建设的笏山金矿发生爆炸事故,致使井下22人失联被困。现场救援指挥部12日上午举行新闻发布会披露,事故发生后,涉事企业迅速组织力量施救,但对救援困难估计不足,直到11日20时5分才向栖霞市应急管理局报告有关情况,存在迟报问题。
前述通报意味着,企业上报时距事故发生已过去了30个小时。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九条规定,事故单位负责人在接报后,应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政府安监管理部门和负有安监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该条例还规定,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迟报事故等行为的将被处以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后续如何了?
应该严肃追究该迟报企业有关负责人责任,并永久关闭该矿。
第一反应不是尽全力救人,严惩
sorry 已经没了
应急管理部领导同志通过视频连线指挥救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