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王梦遥)近年来网络赌博案件高位运行,不法分子如何利用支付工具实现资金流动?最高检察院公布的一起典型案例揭开了内幕:浙江杭州一家科技公司实际控制人林某在未获得支付结算业务资质的情况下,自建非法“第四方支付”系统,并将该系统与境外赌博网络联通,提供资金支付结算服务,仅2018年1月至9月结算金额就达46亿余元。最终,该案首犯林某因犯非法经营罪获刑12年6个月,其余涉案人员也分别领刑。
1月25日,最高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检察机关惩治网络犯罪情况,并公布11起网络犯罪典型案件,这起46亿元的大案位列其中。财新记者检索裁判文书网发现,官方通报的林某本名林稳,浙江苍南人,1980年12月生,大学文化。涉案公司为杭州点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点擎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