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在一些个别的、不正常的案件中,出现了一种为了能收缴犯罪嫌疑人财产,必须定罪的做法。这也是我们刑辩律师面临的一个难题,当事人如果没钱脱罪还有希望,越有钱反而可能越危险。”近日,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勇辉在第二十二届“刑辩十人”论坛上,如此描述刑事涉案财物处置乱象。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刑委会主任赵春雨表示,涉案财产辩护,诉讼程序上,依附性强而独立性不足;主体地位上,案外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权利、无地位;救济路径上,呈现出严重碎片化的特征,较为滞后;举证上,责任倒置已经成为一个痛点,当事人要自证财产合法;法律适用上,包括刑民交叉的复合争议,都已经成为非常焦灼的、甚至会引发一些控辩冲突、辩审冲突的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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