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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组织法及议事规则首修 “一委两院”将纳入质询范围

2021年03月05日 18:15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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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符合人数条件的代表可以书面提出对国家监委、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的质询及罢免案
3月5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修正草案的说明、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正草案的说明、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草案的说明。新华社记者 李涛 摄

  【财新网】(记者 单玉晓)规定全国人大组织制度和议事规则的两部重要法律即将完成修改。新法拟赋予国家监委提出议案的权力,还将国家监委及其一把手纳入质询罢免等监督范畴。学者分析,这是2018年《宪法》修改后的“自然而然的立法作业”。

  拟修改的两部法律分别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前者是规定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组织及工作制度的法律,后者则规范全国人大的会议制度和工作程序。这两部法律均于上世纪80年代制定,此番为实施后的首次修改。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刘春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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