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覃建行)中国“人脸识别第一案”再有进展。4月9日下午,该案在杭州市中级法院二审公开宣判,被告杭州野生动物世界有限公司被判赔偿原告郭兵合同利益损失及交通费共计1038元,删除郭兵办理指纹年卡时提交的包括照片在内的面部特征信息,以及指纹识别信息。郭兵的其他诉求被法院驳回,该判决为终审判决。宣判后郭兵告诉财新记者,他对结果还是不满意,将申请再审。
财新此前报道,郭兵是浙江理工大学法政学院特聘副教授。2019年4月27日,其购买了杭州野生动物世界有限公司(下称“杭州野生动物世界”)双人年卡,并支付了年卡卡费1360元,有效期为一年。他回忆说,交完钱、开完发票后,根据提示又去了年卡中心办手续,“这个时候他们才跟我说,要收集指纹信息”。郭兵当场提出异议,质疑办年卡需要录指纹的合理性,但是考虑到排队入园的人很多,妻子与孩子还在等待,便录了指纹并按要求拍了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