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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网】(记者 覃建行)浙江台州男子卢灿研发并生产销售的一种自动恒压式减压阀(下称“恒压阀”),获得了两项国家专利证书。但由于其售卖的该款产品被买家用于组装气枪,卢灿被以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年。6月22日,卢灿父亲告诉财新,该案已被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法院裁定发回重审,理由是原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此前的4月29日,该案二审开庭时检察员也以同样的理由建议发回重审。
卢灿现年36岁,系个体工商户类型企业、台州市路桥俊翰机械配件加工厂(下称“俊翰加工厂”)的法定代表人和实际经营者。据他供述,俊翰加工厂主要生产空压机配件、水冷配件、恒压阀等。相关专利证书显示,卢灿为涉案的恒压阀申请到了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的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不过财新记者查询发现,这两项专利在卢灿涉案后因未缴纳年费已被公告终止。
现在经常能看到公开审理的录像,基层检察院的公诉人水平很多非常差,就是车轱辘话来回说,揣着明白装糊涂,审判为中心形同虚设。不过能看到录像也算进步吧
什么逻辑?!
怎么又是平顶山!
这个案件一定要改,不改的话,形成的有罪逻辑极为可怕。比如我做了个金属管,用来通水,结果被其他人做枪管,那我是不是也构成非法制造、买卖枪支?还有我们国家大量的煤气罐被进口到巴勒斯坦、叙利亚等地区,被当地武装改装成简易火箭弹,那算不算走私军火?
疑点利益归被告这点,国内还是很模糊,国内刑事诉讼司法解析有疑罪从无的规定,怎么经常到判决就变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