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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指国企、金融机构破产难 全国人大将修法解决

2021年08月20日 17:34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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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检查发现,《企业破产法》实施存在六大突出难题,“该破未破”现象还比较普遍,特别是国企、金融机构等市场主体退出困难。全国人大常委会表示,将在接下来的修法中研究解决
《企业破产法》。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单玉晓)实施14年、正面临修改的《企业破产法》迎来全面“体检”。结果显示,该法实施中仍存在破产意愿不强、破产程序执行薄弱等难题,企业“该破未破”现象比较普遍,特别是国有企业、金融机构等市场主体退出困难,其中国企破产障碍较多,金融机构破产缺乏专门规范。

  前述结论出自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企业破产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下称〈报告》)。为期四天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于8月20日闭幕,这次会议的议程之一是审议这份《报告》。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李东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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