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冯华妹)2006年至2020年的14年中,担任辽宁省副省长、省政协副主席的刘国强,被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和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5247亿余元。8月19日,据天津一中院消息,刘国强受贿案在该院一审开庭审理,检方作出上述指控,刘国强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至此,2021年以来,已有8名落马中管干部一审开庭,具体如下:
2020年7月13日,已经退休三年半的刘国强落马。2021年1月11日被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1月24日因涉嫌受贿被逮捕,3月12日被天津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