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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14年受贿超3.5亿元 辽宁政协原副主席刘国强案一审开庭

发布于 2021年08月19日 18:13   更新于 2021年08月19日 20:33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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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方指控刘国强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和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3.5247亿余元;此前官方通报称其盲目听信“政治骗子”,花费巨资跑官买官被骗
8月19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辽宁省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刘国强受贿一案。图/新华社

  【财新网】(记者 冯华妹)2006年至2020年的14年中,担任辽宁省副省长、省政协副主席的刘国强,被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和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5247亿余元。8月19日,据天津一中院消息,刘国强受贿案在该院一审开庭审理,检方作出上述指控,刘国强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至此,2021年以来,已有8名落马中管干部一审开庭,具体如下:

  2020年7月13日,已经退休三年半的刘国强落马。2021年1月11日被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1月24日因涉嫌受贿被逮捕,3月12日被天津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提起公诉。

责任编辑:陈宝成 | 版面编辑:鲍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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