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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所申请破产第一案屡遭驳回 原因何在

2021年08月24日 16:25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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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富国律师事务所是公司制试点律所,曾在一次土地拍卖中违规为双方代理,三名创始人中的二人后因职务侵占、行贿等被判刑。该律所2010年宣告解散,但至今未能从市场退出,屡次寻求破产,焦点都集中于是否具备破产主体资格
重庆一起律所申请破产案引起舆论关注,该案经过一审、二审直至申请最高法院再审,均被驳回。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实习记者 朱恬逸 记者 单玉晓)作为法律服务机构的律师事务所,能否申请破产清算?重庆一起律所申请破产案引起舆论关注,该案经过一审、二审直至申请最高法院再审,均被驳回。

  这是中国首起律所申请破产并遭驳回的案件,其中申请破产清算是重庆富国律师事务所。中国裁判文书网登载的裁定书显示,2001年,陈仕谟、陶益芬、叶军三位律师成立重庆富国律师事务所,性质上属于合作律师事务所。根据当时的《律师法》及司法部相关管理规定,合作律师事务所由律师自愿组合,共同参与,财产由合作人共有,律师事务所以其全部资产对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刘春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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