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数字经济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日益受到重视。3月29日,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发布《涉数字经济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审判白皮书》(下称《白皮书》),并介绍典型案例。《白皮书》称,这类案件呈现出分布相对集中、权利客体数字化、侵权行为隐蔽性强、维权手段电子化以及案件类型新、定性难五大特点。与此同时,数字经济背景下,新类型不正当竞争频发,主要包括屏蔽数据、非法获取数据、流量劫持、诱导提示等几大类。
《白皮书》表示,人工智能生成物能否被认定为作品适用《著作权法》保护、大量新型竞争行为可能无法完全纳入《反不正当竞争法》“互联网专条”的具体规定进行规制等问题,对司法实践带来了挑战。有关制度和机制已经滞后,建议进一步整合法律法规司法政策,着力消除数字经济发展中的制度壁垒。
著作权纠纷最多,涉数字经济案件审理难
数字经济是以数据资源为生产要素,以信息网络为主要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融合应用、全要素数字化转型为重要推动力的一种新经济形态。近年来,中国大力推动数字经济发展。根据国家统计局2021年《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数字经济包括数字产品制造业、数字产品服务业、数字技术应用业、数字要素驱动业及数字化效率提升业等五个大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