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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法修订草案再次征求意见 体育仲裁范围有调整

文|财新 葛杏航
2022年04月26日 15:14
草案二审稿对体育仲裁范围作出调整,学者认为为部分体育商事纠纷进行体育仲裁留出了解释空间。二审稿还增设体育产业专章,增加职业体育、退役运动员保障、特殊群体权利保障的相关条款
此次《体育法》修订一大亮点在于新增“体育仲裁”一章,规定国家建立体育仲裁制度。对于体育仲裁的范围,草案一审稿第76条第二款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或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不属于体育仲裁范围。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刚刚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二次审议的《体育法(修订草案)》(下称“修订草案”)再次全文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草案二审稿对体育仲裁的范围作出调整,增设体育产业专章,同时增加权利保障的相关条款,以及体育赛事有关责任方的安全监管义务规定。

  现行《体育法》于1995年颁布实施,在2009年、2016年经过两次修改,仅对个别条款作了调整。2021年10月19日,修订草案一审稿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初次审议。这是《体育法》出台20余年来首次进行大规模修改。草案一审稿新增“体育仲裁”“反兴奋剂”“监督管理”三章,将“体育社会团体”一章改为“体育组织”,同时增加运动员权利保障、体育产业促进等条款,篇幅从原来的8章54条扩充为11章109条。(详见财新周刊《<体育法>大修》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许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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