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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户口得而复失 男子状告派出所一审败诉

文|财新 单玉晓,杨柳(实习)
2022年06月15日 15:18
大学毕业入职在京事业单位一年后又离职,户口先迁入再被退回。根据相关规定,退回户口需报北京市人事局批准。当事人已上诉,展览路派出所退回户口的程序是否违规,是本案争议焦点
张今的代理律师表示,按照1995年北京市人事局、公安局《关于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办理入户手续的通知》规定,需要一定条件才能把户口迁移证退回学校。户口管理部门应当有审查义务,必须在文件条件满足后,派出所才可以退回户口迁移证。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孩子欲在北京参加中考,但自己18年前取得的北京户口得而复失,至今悬而未定。为争取户籍权益,北京男子张今(化名)将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展览路派出所告上法庭,近日,北京市西城区法院一审驳回了张今的诉讼请求。张今不服,上诉至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目前二审尚未开庭。

  今年49岁的张今原籍为河南郑州,现在北京一家企业工作。2000年,他考入中国人民大学攻读硕士,与此同时,户口也迁入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的中国人民大学学生集体户。完成学业后,张今进入北京城市系统工程研究中心工作,该中心为事业单位,隶属于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下称“北科院”),张今的户口也落在北科院集体户内,归属展览路派出所管理。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李东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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