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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被猥亵后,父亲打伤施暴者获不起诉

文|财新 施嘉翔(实习),覃建行
2022年07月07日 08:00
陕西白水县一名父亲得知女儿被他人猥亵,赶到猥亵者家中将其打成轻伤二级,涉嫌刑事犯罪。检方认为该父亲自动投案、认罪认罚,且猥亵者有重大过错,决定不予起诉
不起诉决定书显示,张某甲1986年出生,初中文化,2021年9月8日,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白水县公安局取保候审。该案侦查终结后,于2022年3月7日移送白水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同日检方将张某甲取保候审。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中国检察网近期披露的一份不起诉决定书引起广泛关注。陕西省渭南市白水县的一名父亲因得知女儿被他人猥亵,赶到猥亵者家中将其打伤,从而涉嫌刑事犯罪。该案移送起诉后,当地检方认为,该名父亲自动投案、认罪认罚,且猥亵者有重大过错,于是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不起诉决定书将该名父亲匿名为张某甲,其女儿为张某丙,猥亵者为张某乙。据检方查明,2021年6月12日早11时许,张某甲因张某乙将其女儿张某丙猥亵,张某甲得知后,赶到张某乙家将张某乙用脚蹬倒在地,用拳头向张某乙头上捶打了两三下,并用瓷碗砸向张某乙的头部。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沈昕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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