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中国检察网近期披露的一份不起诉决定书引起广泛关注。陕西省渭南市白水县的一名父亲因得知女儿被他人猥亵,赶到猥亵者家中将其打伤,从而涉嫌刑事犯罪。该案移送起诉后,当地检方认为,该名父亲自动投案、认罪认罚,且猥亵者有重大过错,于是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不起诉决定书将该名父亲匿名为张某甲,其女儿为张某丙,猥亵者为张某乙。据检方查明,2021年6月12日早11时许,张某甲因张某乙将其女儿张某丙猥亵,张某甲得知后,赶到张某乙家将张某乙用脚蹬倒在地,用拳头向张某乙头上捶打了两三下,并用瓷碗砸向张某乙的头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