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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反垄断法施行 分级分类审查启动试点

文|财新 张一川
2022年08月01日 17:18
北京、上海、广东、重庆、陕西5省(市)分别负责审查全国31个省级行政区部分适用经营者集中简易程序的案件
首次修改后的《反垄断法》于2022年8月1日正式施行。图:IC PHOTO

  【财新网】首次修改后的《反垄断法》于2022年8月1日正式施行。

  2022年6月24日闭幕的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反垄断法>的决定》,这是《反垄断法》施行14年来第一次进行修改。财新此前报道,此次《反垄断法》修改强化了“竞争政策”基础地位,强化了平台经济反垄断,新增了安全港、分类分级审查和停钟制度,提高了行政处罚上限,并加入公益诉讼和追究刑事责任条款。(详见财新网《反垄断法完成首修 平台经济监管入法》)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许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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