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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网】在贵州省黔东南州三穗县,两名不堪忍受各自丈夫家庭暴力的女子愤然出走,此后分别与其他男子以夫妻名义生活,其中一对还用假身份信息办理了结婚登记。检察机关以涉嫌重婚罪对他们提起公诉,并建议适用缓刑,而三穗县法院未采纳检方建议,对四人均判处实刑。近日,这两起案件在社交平台上引发热议。
财新获得的判决书记载,1978年2月,只有小学文化的三穗县女子杨某与男子王某某登记结婚,婚后生育子女三人。因王某某经常喝酒后不务农活,时常对杨某家暴,杨某于1996年在福建龙岩市务工,期间与另一男子杜某某相识。杜某某明知杨某与丈夫王某某未解除婚姻关系,但二人回到贵州省大方县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于1997年7月生育一女。2010年1月,杨某用名字、出生年份都修改过的假身份信息与杜某某办理了结婚登记。2021年5月,杨某、杜某某因涉嫌重婚罪被警方查获。2022年3月,年过六旬的杨某被三穗县法院一审以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杜某某被判处拘役四个月。
法官对本案的判决只是略有瑕疵,法院只是针对“重婚”这一事实作出判决,舆论的火力并不应该集中在这个判决上,而应当思考如何提高妇女的维权能力,避免这种极端情形的出现。 妇女权利的问题之所以如此敏感,在于无论在何种情形下,提升妇女权益都对传统和父权、夫权构成挑战,且极易矫枉过正,受一些自媒体引导而引起不同自我认同群体的撕裂。同时,其具有多样性,对于发达地区,女性的诉求集中于人格权、平等权;而相对欠发达的地区,则需要对妇女的基本权利予以关注,但这些地区还需要权衡社会稳定的问题。 此外,在人口增长乏力的当下,决策者限制离婚的考虑未必能达到预定的政策目标,即维持社会稳定,保持人口结构合理等。对于第一条,离婚对社会稳定的影响程度相当有限,真正的问题是穷;对于第二条,通过限制离婚来达到目标从结果来看只能是一厢情愿——行吧,谁爱结谁结,反正我不结。还不如直接干预市场限制避孕来得简洁明快,当然这也是饮鸩止渴。
法官的判决非常糟糕。
与彭宇案中的南京法官有一拼。
我们这个社会到底什么时候能走进真正的文明,是谁在阻碍我们前进
什么叫还有再次犯罪的风险?案例一中的当事人已经60多岁,法院担心她再次改嫁重婚,践踏法律吗?
打击了保护对象,保护了打击对象
法官干得好,让女孩子们看看一不小心认人不清草率结婚就是这种下场结什么婚结婚,不结婚不会死,但是结婚有可能被家暴还坐牢
浪费公共资源去起诉、审判这种案件。。罪大恶极的有多少逍遥法外?
到底啥是家暴,殴打还不算
丈夫暴打妻子,警察:“算了算了真要拘留他,孩子考公考学当兵都受影响”,妻子考虑到孩子,忍了吧; 妻子忍无可忍涉嫌重婚,法院:“万一判了缓刑她还再犯怎么办?必须判实刑。”丈夫对此非常满意,至于孩子耽误不耽误,who cares? 丈夫的尊严>孩子的前途>妻子的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