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政经 > 要闻 > 正文

四部门从严打击文物犯罪 盗墓未遂将究刑责

文|财新 单玉晓
2022年09月05日 18:05
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国家文物局联合发文,从严打击文物犯罪,进一步明确对妨害文物管理行为的认定,进一步规范涉案文物认定和鉴定评估程序,进一步明确文物犯罪案件的管辖
资料图:2019年7月8日,西安,警方展示盗墓团伙的作案工具。9月5日,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国家文物局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妨害文物管理等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打击文物犯罪再加码。过去,犯罪分子盗窃不可移动文物的局部,如切割石窟中一尊佛像的佛头,会因局部文物本身等级或价值较低,或者被严重损毁无法进行价值认定等,使得行为人逃脱刑事处罚。即日起,此种情形或将构成犯罪。此外,对于以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为盗掘目标的等盗掘未遂案件,亦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9月5日,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国家文物局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妨害文物管理等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明确上述规定。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吴秋晗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