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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网】喊冤30多年,广西牙医邓冠群和黄庆忠的家属仍在等待。
事情源于32年前的一起命案。1990年6月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地区马山县人黄大环遇害。此后,邓冠群、黄福华、黄庆忠陆续被抓。彼时,黄福华待业在家,邓冠群、黄庆忠是当地的牙医,给人拔牙、镶牙。
当时南宁地区与南宁市还是两个并列的地级行政区,直到2002年12月原南宁地区大部分改设地级崇左市,邕宁、马山等县则划归南宁市。1991年6月17日,原南宁地区中级法院一审判决认定,为谋取财物,黄庆忠、邓冠群、黄福华将黄大环打死,事后,黄庆忠、邓冠群、黄福华三人各分得350元、350元和200多元,黄庆忠还分得桂花牌手表一块。法院认为,该案“犯罪事实基本清楚,证据比较充分”,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黄庆忠、邓冠群死缓,黄福华有期徒刑15年。
感谢满街的摄像头,建议贫困地区也仿效。否则自证清白不容易。
基层公安要破案率,有尽快结案的动机。但广西高院为什么无视物证缺失和旁证有矛盾的问题,一味驳回申诉呢?故意杀人罪的定罪证据标准竟然如此之低?
想到财新十年调查报道故事集,想到好多消失了的音频节目……感谢财新!
现在已没有律师来为底层人辩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