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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部门联合印发推进“大调解”工作意见

实习记者 林韵诗
2011年05月05日 15:13
党政一把手作为大调解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指导协调和包案化解重大矛盾纠纷。但专家也提醒要警惕“调解万能”的倾向

  【财新网】(实习记者 林韵诗)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4月22日,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法制办、公安部等16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

  《意见》表示,要坚持调解优先,依法调解,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作用。建立由各级政府负总责、政府法制机构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并纳入同级大调解工作平台。

责任编辑:王以超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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