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崔筝)卫生部网站日前发布消息称,现有食用盐碘含量标准将于2012年3月15日作出调整,新标准中食盐碘含量的上限标准大大降低。财新记者获知,一项来自中国疾控中心的调查表明,目前沿海省份居民的尿碘含量不均,部分人群超标,但仍有相当比例的人群处于碘缺乏状态。
新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碘含量》(GB26878-2011)中明确,在食用盐中加入碘强化剂后,食用盐产品(碘盐)中碘含量的平均水平(以碘元素计)应为20mg/kg-30mg/kg,此水平的上限较此前执行标准降低了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