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蓝方)以广东省为表率的民间组织登记改革,目前已正式启动。从2012年7月1日起,除了特别规定和特殊领域,广东省内成立社会组织,均可直接在民政部门登记。同时,全国范围的登记体制改革也即将启动。
日前,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在接受财新《新世纪》周刊专访时明确表示,广东属先行一步,经验宝贵,代表着全国社会组织登记改革的方向。
对此,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学者邓国胜认为,这是多年来民间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突破。他预期这一改革将对中国政府体制和公共服务体制带来深远影响,其重大意义不容忽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