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蓝方)随着中国老龄化提速,社会公众对养老责任的理解也有所转变。过去主要由家庭承担养老责任的局面,逐渐演变为由政府、社会和家庭三方分担。
2012年6月26日,施行十六年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迎来首次修订,修订草案第一次接受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修改了现行法律中“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的说法,提出“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并大范围增加了政府对于老年人养老的责任。
此次修订案草案在现行法基础上新增38条,修改38条。修订内容主要集中于两方面:其一是界定家庭内部,老人与赡养人的关系;其二则是界定政府与老年人的权利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