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实习记者 陈炜贤)8月8日,《广东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下称《办法》)颁布实施。《办法》规定,除广东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编造虚假预警信息向社会发布与传播的将追究相关责任。
根据《办法》的要求,预警信息必须使用统一的发布渠道。《办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单位根据对突发事件隐患或信息的分析评估,初步判定预警级别,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发布预警信息的申请。需要发布的预警信息经核定级别和审批后,统一通过委托省气象部门建设、管理的广东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及时、免费向公众发布。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