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十七大以来八名省部级干部因特别重大事故受处分

2012年10月16日 21:55
中央纪委监察部直接参与调查处理35起特别重大事故,已结案33起

   据新华社10月16日消息,据监察部网站16日报道,党的十七大以来,中央纪委监察部直接参与调查处理35起特别重大事故,已结案33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921人,其中省(部)级干部8人、厅(局)级干部81人、县(处)级干部229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564人。

  据介绍,近5年来,在中央纪委监察部参加的特别重大事故调查中,挖出了13起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72名国家工作人员受到查处,其中65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011年,监察部督促指导辽宁、黑龙江、四川、贵州、云南等省查处6起瞒报事故,给予党纪政纪处分91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74人。在这6起瞒报事故查处中,经过纪检监察机关深挖细查,严肃查处了贵州省某县县委书记涉嫌入股煤矿、收受贿赂等腐败问题,严厉惩治了腐败分子,发挥了震慑和警示作用。

版面编辑:林飞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