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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已有18省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2012年10月25日 16:21 来源于 财新网
平均调增幅度为19.4%;2010年30个省份上调最低工资,幅度达22.8%;2011年24个省份上调最低工资,增幅也达22%;各部门正在研究制定收入分配改革总体方案,争取年底前发布
2010年1月21日,湖南新邵,农民正在数人民币。 吕建设/东方IC

  【财新网】(记者 蓝方)截至9月底,全国有18个省份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平均调增幅度为19.4%。目前,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为深圳的15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北京的14元。

  2012年10月25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称人社部)新闻发言人尹成基在三季度新闻发布会上发布以上数据。尹成基同时表示,人社部将按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就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的工资制度研究改革方案。

  中国的最低工资标准制度自2004年起实施,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除了2008年受金融危机影响,各地最低工资标准停止上调,近两年来各省的最低工资标准都有较大幅度的上调。2010年,30个省份上调最低工资,幅度达22.8%;2011年,24个省份上调最低工资,增幅也达到22%。

责任编辑:任波 | 版面编辑:林金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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