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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收紧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审批

2012年11月02日 15:04 来源于 财新网
现有各类海关特殊监管区,将逐步整合为“综合保税区”。同时,健全保税区等退出机制
2012年9月19日,连云港港口码头装卸进出口货物呈现一片繁忙景象。东方IC

  【财新网】(记者 李永春)近日,国务院发文明确,将收紧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建设项目审批;现有各类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将逐步整合,统一为“综合保税区”。

  11月2日,这份题为《关于促进特殊监管区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的国务院文件如此明确。该文件于10月27日内部印发。

  近年来,各地获批的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出口加工区、跨境工业区、保税港区等日渐增加,但种类过多、功能单一、重复建设严重。鉴于此,国务院决定收紧各类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审批。同时,现有及新增的特殊监管区将逐步统一整合为“综合保税区”。

责任编辑:常红晓 | 版面编辑:林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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