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李永春)近日,国务院发文明确,将收紧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建设项目审批;现有各类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将逐步整合,统一为“综合保税区”。
11月2日,这份题为《关于促进特殊监管区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的国务院文件如此明确。该文件于10月27日内部印发。
近年来,各地获批的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出口加工区、跨境工业区、保税港区等日渐增加,但种类过多、功能单一、重复建设严重。鉴于此,国务院决定收紧各类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审批。同时,现有及新增的特殊监管区将逐步统一整合为“综合保税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