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陈宝成)2012年12月28日,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公布了修正后的《关于实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下称“《六部门规定》”)。
此前的11月22日,最高检察院对外发布了修改后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规则》共708条,其中新增条文240条。新增了辩护与代理、证据、案件受理、特别程序、案件管理五章;除通则、管辖、回避、刑事司法协助、附则等章修改较小,其他各章新增、修改内容总计超过原内容的80%。
【财新网】(记者 陈宝成)2012年12月28日,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公布了修正后的《关于实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下称“《六部门规定》”)。
此前的11月22日,最高检察院对外发布了修改后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规则》共708条,其中新增条文240条。新增了辩护与代理、证据、案件受理、特别程序、案件管理五章;除通则、管辖、回避、刑事司法协助、附则等章修改较小,其他各章新增、修改内容总计超过原内容的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