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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国土厅副厅长吕英明被开除党籍

2013年01月29日 11:10
经官方调查,吕英明在省水利部门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贿赂,数额巨大

  据南方日1月29日消息,笔者昨日(1月28日)从中共广东省纪委获悉,去年11月被省纪委宣布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的时任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吕英明,日前被开除党籍。

  省纪委表示,日前,经广东省委批准,省纪委对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吕英明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检查。经查,吕英明在省水利部门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贿赂,数额巨大。其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经中共广东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中共广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吕英明开除党籍处分;给予吕英明开除的行政处分由省监察厅报省政府批准后,另行作出;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版面编辑:林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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