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任重远)4月12日,安监总局发布延安“8•26”特大交通事故调查结果,事故定性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卧铺客车驾驶人陈强因疲劳驾驶而未采取安全措施,被认定为事故主要直接原因;被追尾重型半挂货车驾驶人闪文全从匝道违法驶入高速公路,并高速公路上违法低速行驶,为事故次要直接原因。
2012年8月26日,包茂高速公路陕西省延安市境内发生一起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一辆卧铺客车与运送甲醇的重型半挂货车追尾并发生火灾,造成36人死亡、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160.6万元。(相关报道参见财新《新世纪周刊》:延安撞车,财新网专题:延安特大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