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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最高检网络谣言刑案司法解释

2013年09月09日 17:24 来源于 财新网
该《解释》已于2013年9月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89次会议、2013年9月2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9次会议通过,自2013年9月10日起施行

  据最高法院官方网站消息,9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据悉,该《解释》已于2013年9月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89次会议、2013年9月2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9次会议通过,自2013年9月10日起施行。

  全文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

  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3年9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第1589次会议、2013年9月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

  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9次会议通过)

  法释〔2013〕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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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常红晓 | 版面编辑:曹文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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