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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公布湖南五县社会抚养费调查结果

2013年09月19日 09:21
5个县共向5.73万人(含以前年度计划外生育)征收社会抚养费3.63亿元,另征收以前年度已下达决定书或立案的社会抚养费2167.90万元

  关于湖南省5个县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实施情况的审计调查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审计署派出审计组,自2012年5月30日至7月30日,对湖南省新化县、邵东县、湘潭县、沅陵县、凤凰县等5个县2009年至2012年5月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重点抽查了27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和32个行政村,对228人进行了入户调查,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版面编辑:曾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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