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实习记者 霍冰一)劳务派遣用工比例高、与正式员工同工不同酬、福利待遇难保障等问题一直长期存在。2012年新修改的《劳动合同法》全面收紧了劳务派遣用工制度的适用。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再出《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下称《规定》),明确用工单位使用劳务派遣数量不得超过总量的10%,从保险福利待遇上进一步实现同工同酬。
该规定将于2014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规定》主要对劳务派遣的适用范围,劳务派遣用工比例,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除和终止,跨地区劳务派遣的社会保险,法律责任以及用工比例调整过渡期等作了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