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新网3月27日消息,27日,浙江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完成各项议程后在杭州闭会。会议经表决,免去冯敏的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资料显示,其于2013年11月28日,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辆被查获,现取保候审。
冯敏是浙江临海人,1977年12月参加工作,曾担任临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委会委员、党组成员,1996年5月任天台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1998年4月任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2000年12月任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侦查一处副处长,2005年7月任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兼贪污贿赂犯罪侦查一处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