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5月13日消息,记者13日从湖南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备受社会关注的“临武瓜农事件”二审将于本月15日公开宣判。
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公告称,定于2014年5月15日上午9时在第三审判庭公开宣判上诉人廖卫昌、袁城、骆威平、夏际玉犯故意伤害罪一案。
2013年12月27日,湖南永兴县法院对被告人廖卫昌、袁城、骆威平、夏际玉等四人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1年、6年、4年、3年6个月。四被告人不服,向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4年1月14日,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并于4月23日公开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