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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富源煤矿瓦斯事故:9人被依法批捕

2014年06月03日 10:49 来源于 财新网
由于涉嫌重大事故责任罪导致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发生,包括红土田煤矿投资人、实际控制人陈洪瑞在内的9名犯罪嫌疑人5月30日被依法批准逮捕。检察机关还对当班安全员耿某和瓦检员李某等人予以追捕。

  据新华社6月3日消息,记者3日从云南省富源县人民检察院获悉,由于涉嫌重大事故责任罪导致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发生,包括红土田煤矿投资人、实际控制人陈洪瑞在内的9名犯罪嫌疑人5月30日被依法批准逮捕。检察机关还对当班安全员耿某和瓦检员李某等人予以追捕。

  9名犯罪嫌疑人分别是:红土田煤矿投资人、实际控制人陈洪瑞,法定代表人严邦进,矿长王文建,技术副矿长钱小勇,机电副矿长敖富,安全副矿长瞿金昌、钱朝义、敖泽、丁现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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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陈希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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