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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周口项城市法院院长被判刑17年

2014年06月24日 16:38 来源于 财新网
原周口项城市法院院长李和鹏,近日被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以受贿罪、贪污罪、诈骗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17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据新华社6月24日消息,原周口项城市法院院长李和鹏,近日被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以受贿罪、贪污罪、诈骗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17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据介绍,李和鹏29岁便被任命为郸城县法院南丰镇法庭庭长,曾经是一名优秀的基层法官,在其当庭长的10多年中,南丰法庭成为河南法院系统的典型;而李和鹏个人,也收获了办案能手、优秀法官、全国青年法官标兵等一系列荣誉,并在2003年荣获“全国模范法官”称号。2007年,李和鹏出任项城市法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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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陈希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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