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浙江省丽水市人民政府网消息,近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函复浙江省政府、商务部,批准丽水经济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更名为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实行现行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政策。
丽水经济开发区是丽水市中心城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于1993年经省政府批准建立,2005年通过国家有关部委设立审核予以保留,国家审核规划面积5.65平方公里。经过多年发展,丽水经济开发区按照“集中布局、产业集聚、用地集约”的要求,集聚集约发展迅速,对外开放成效显著,综合实力大大增强。对照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五大类18个子项指标,开发区的综合经济实力、基础设施配套能力等方面,均已具备或优于晋升国家级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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