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11月21日消息,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1日在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上诉人张帆、张立冬、吕迎春、张航、张巧联故意杀人,吕迎春、张帆、张立冬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一案。
被告人张帆、张立冬、吕迎春、张航、张巧联故意杀人,吕迎春、张帆、张立冬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一案,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于2014年10月11日作出一审判决。宣判后,张帆、张立冬、吕迎春、张航、张巧联不服,提出上诉。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10月24日立案受理该案。张帆、张立冬、吕迎春、张航的近亲属分别为四上诉人委托了辩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