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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家庭暴力法征求意见稿(全文)

2014年11月25日 11:53
反家庭暴力工作实行预防为主、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处理家庭暴力案件,应当保护受害人的安全和隐私,尊重受害人的意愿。对遭受家庭暴力侵害的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重病患者给予特殊保护
 

  据国务院法制办网站消息,为了进一步增强政府立法工作的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14年12月25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通过网站首页左侧的“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2067信箱(邮政编码:10003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反家庭暴力法征求意见”字样。

版面编辑:卢玲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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