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赵晗)业界知名社团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下称国经学会)因不服民政部对其“未按规定参加2011年年检”所作的行政处分,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下称二中院)提起维权诉讼。一审败诉后,国经学会上诉。11月24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下称高院)对此案进行二审。
民政部政策法规司司长许立群出庭应诉。北京高院当庭未作出判决。
缘起社团双重管理
2007年,为推动社团和行政部门脱钩,民政部要求包括国经学会在内的十一家全国性法学社团变更业务主管单位,但同时又明确指定主管单位为中国法学会。根据民政部文件引述,中国法学会得到了国务院的授权,具备成为社团业务主管单位的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