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蓝方)作为中国法学、法律界的“人民团体”,中国法学会从2007年开始,承担了对其他专门领域的全国性法学社团的业务主管之责。但一家法学社团却对中国法学会作为业务主管单位的权力来源提出质疑。
2014年5月28日,在要求民政部、司法部公开国务院授权中国法学会作为业务主管单位的依据未果后,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下称国经学会)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向国务院办公厅举报了两部委“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行为。
国经学会之所以会对中国法学会作为业务主管单位的权力来源提出质疑,源于对自身存亡发展的忧虑。此前,他们曾将民政部告上法庭。(参见财新网此前报道:法学社团不服处罚起诉民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