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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委:再生育夫妇无需退回独生子女费

2014年11月28日 15:28 来源于 财新网
卫计委称,单独夫妇申请再生育的,停止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此前已经享受的不再退还;人口专家认为,“独生子女费”本质上是针对服从强制计生政策的夫妇提供的补偿,而过去的计生政策已经对希望正常生育的夫妇造成伤害,这种补偿不应退回

  【财新网】(记者 周天)近日,郑州市的一位陈姓女子在申请生育二孩时,被要求必须退还此前领取的独生子女奖励费。此事经舆论热议发酵。最终国家卫计生委表态,否定了郑州的做法。

  郑州市民中要办二孩准生证,却被告知必须先退还独生子女奖励费的并非一人。原因是《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规定,获得批准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应“退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已领取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和其他奖励”。

  消息一出,引起争论一片。人口专家黄文政就认为,“独生子女费”名义上是奖励,但本质上是提供给服从强制计生政策的夫妇的一种补偿,而计生政策已经对希望正常生育的夫妇造成伤害,即使放开单独二胎,这种延迟生育的伤害已成事实,因此补偿不应退回。

责任编辑:任波 | 版面编辑:邵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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