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徐和谦)11月17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北京一中院)发出书面裁定,对一群失独(失去独生子女)者群体的诉讼代表人姜丽、于国庆和涂丽华,向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称卫计委)提起的行政诉讼,做出了不予受理的决定。
姜丽、于国庆和涂丽华等诉讼代表人,是在11月21日获悉此一裁定的。对此裁定,居住在辽宁、投入失独家庭维权行动已经五年的姜丽告诉财新记者,失独父母们拟将于十日之内,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起诉遇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