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高检网站消息,2014年12月4日,湖北省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湖北省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原委员、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原主任委员刘志海(正局级)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