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4月21日消息,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20日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安顺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王术君受贿一案。
遵义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10年至2013年间,被告人王术君利用担任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主任、理事长职务便利,接受姜某和贵州省台江县磊鑫房地产开发公司经理陆炫杰的请托,为陆炫杰在申请贷款、白酒销售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索取收受陆炫杰给予的财物共计496.917万元。公诉机关认为,王术君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陆炫杰谋取利益,索取、收受陆炫杰的财物,并接受陆炫杰提供的旅游消费,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