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广西检察机关依法对黄德意案提起公诉

2015年10月09日 16:35
百色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黄德意利用其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应当以受贿罪、玩忽职守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资料图:黄德意。 图自凤山县人民政府官网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消息,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黄德意(副厅级)涉嫌受贿、玩忽职守犯罪一案,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该院公诉部门审查起诉。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黄德意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黄德意,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百色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黄德意利用其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应当以受贿罪、玩忽职守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完)

责任编辑:陈宝成 | 版面编辑:李丽莎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