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单玉晓)近日,最高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公开审理一起借款纠纷上诉案件,认定两关联公司恶意串通,虚构双方存在借贷关系并向法院提起诉讼,损害其他债权人合法权益,构成虚假诉讼,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对双方当事人各罚款人民币50万元。该案是最高法院认定的第一起虚假民事诉讼案。
2010年6月13日,上海欧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欧宝公司)向辽宁省高级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辽宁特莱维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特莱维公司)返还其8650万元借贷本金及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