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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信访局原副局长许杰涉信访“消号”等获刑13年

2015年12月05日 13:36 来源于 财新网
修改信访数据、承揽业务等受贿610余万元;专家认为,信访机关信息公开不足、信访数据涉及地方政绩等导致信访腐败
资料图:国家信访局副局长许杰。

  【财新网】(记者 林韵诗)2013年底被查落马的国家信访局原副局长许杰,因受贿610余万元,昨日(2015年12月4日)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3年。

  《北京日报》12月5日报道了上述消息。检方指控,2006至2013年,许杰单独或伙同他人,接受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在修改信访数据、处理信访事项、承揽业务等方面提供帮助,为此收受款物折合人民币共计550余万元;2008至2013年间,许杰为相关人员在安排工作、承揽工程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先后收受人民币共计60余万元。

责任编辑:高昱 | 版面编辑:卢玲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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