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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逾期不通知家属有望被纠正

2015年12月29日 14:16 来源于 财新网
最高检新规细化指定监视居住检察监督的范围、内容、方式等,学者律师认为此举有一定进步意义,但还应完善立法、建立相关惩戒机制

  【财新网】(记者 崔先康 单玉晓)因缺乏有效监督,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实践中成为刑讯逼供高发区。12月28日,最高检察院发布《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实行监督的规定》(下称《规定》),明确指定监视居住检察监督的范围、情形、方式。

  《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固定住处的,或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可以经过上一级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在指定的居所执行;规定检察机关有权而且应当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进行监督。

责任编辑:陈宝成 | 版面编辑:邵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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