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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法经一审 师承执业资格问题引热议

2015年12月30日 11:38 来源于 财新网
可否通过师承学习的渠道获得中医师资格、中西医应该如何结合,和具中医药特色的药品标准怎么制定,都成为《中医药法(草案)》一审时的热点

  【财新网】(记者 李妍)制定中医药法是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的“第一类”(指条件比较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立法项目,并列入了全国人大常委会2015年立法工作计划。日前举行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第十八次会议,对《中医药法(草案)》完成了一审,使中医药法的立法进程又迈出一步。中国终有机会,迎来首部规范中医药行业发展传承的全国性专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胡季强、张伯礼等62名代表提出:目前世界上已有54个国家制定了保护传统医药的法律法规,并有92个国家颁布了与中草药有关的规章制度。与国际社会相比,中国在传统医药的立法方面明显滞后,这不仅与中国作为中医药大国的地位不符,而且还严重影响了中国中医药在国际领域的传播与发展。因此,这些人大常委和人大代表们认为,制定中医药法“已迫在眉睫”。

责任编辑:徐和谦 | 版面编辑:刘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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