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据新华社8月21日消息,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意见指出,应从严规范公务员兼任社会团体负责人。明确在职公务员不得兼任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负责人,已兼职的在本意见下发后半年内应辞去公职或辞去社会组织职务。
《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财新网】据新华社8月21日消息,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意见指出,应从严规范公务员兼任社会团体负责人。明确在职公务员不得兼任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负责人,已兼职的在本意见下发后半年内应辞去公职或辞去社会组织职务。
《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主要内容如下: